Corporate Governance
董事會
董事成員落實多元化政策及落實情形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組成考量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如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 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其中女性董事比率宜達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二、 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一、營運判斷能力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三、經營管理能力
四、危機處理能力
五、產業知識
六、國際市場觀
七、領導能力
八、決策能力
本公司董事會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
一、 獨立董事席次不少於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二、 女性董事比率達董事席次三分之一以上
三、 兼任公司經理人(及員工)之董事不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四、 二分之一以上之獨立董事,任期不超過三屆
五、 至少一位具法律專業背景之董事
六、 至少一位具行銷專業背景之董事
七、 董事會成員年輕化
相關連結: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
董事會成員
董事出席董事會及進修情形
連結”公開資訊觀測站”網頁 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93sc03_1
(進入後請選擇上市公司,之後找到代碼3027,再按下"詳細資料"鍵,即可顯示)
董事責任險
本公司為建立完善公司治理機制,降低公司經營階層之法律及財務承擔責任,適度減緩公司承擔之未知風險,已辦理董事及經理人責任保險。
承保公司: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保險期間:2024/3/16-2025/3/16
保險金額:USD6,000,000(分項約定者依保險合約為主)
保單
董事會績效評估
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於108/11/8經董事會通過,其中第三條規定董事會每年需內部自行評估績效,於次一年度第一季結束前完成;另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團隊執行評估一次。111/12/13經【社團法人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外部專家出具董事會績效評估證明,111年度外部專家績效評估及公司董事會成員及功能性委員績效評估均於112/3/14董事會報告。
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酬金政策
本公司董事酬金,依本公司章程第廿四條規定,董事執行本公司業務時,不論盈虧,公司應支付報酬及第廿五條規定,董事長、董事之報酬及車馬費,授權董事會依其對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酌同業通常之水準議定之;當年度公司如有獲利,依本公司章程第廿九條規定應提撥不高於3%為董事酬勞。
本公司經理人酬金,視公司年度經營績效、財務狀況、營運狀況及個人工作績效核給,依「員工績效管理辦法」執行之績效評核結果,作為經理人獎金核發之參考依據,並隨時視實際經營狀況及相關法令適時檢討酬金制度;當年度公司如有獲利,依本公司章程第廿九條規定提撥不低於2%以上為員工酬勞。
本公司給付酬金之組合,依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所定,包括現金報酬、認股權、分紅入股、退休福利或離職給付、各項津貼及其他具有實質獎勵之措施;其範疇與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中有關董事及經理人酬金一致。